漢江中院成功調結一起標的5億元大案

近日,原告湖北某建設公司(以下簡稱“建設公司”)與被告仙桃某房地產公司(以下簡稱“房地產公司”)分別向漢江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贈送“公正 高效 專業 熱情 親切 負責”“真心幫助企業紓困解難 實心優化營商環境典范”的錦旗,對漢江中院公正高效辦案、助企紓困解難、圓滿化解糾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作出的不懈努力表示感謝。

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建設公司與房地產公司分別簽訂4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建設公司承包房地產公司開發的某小區二期、三期樓盤及地下室工程的施工。合同簽訂后,建設公司積極組織施工,2023年10月16日相關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并辦理了竣工驗收備案。
期間,建設公司主張其結算總造價為11億元,房地產公司支付工程款6億元,剩余工程款未按期支付。2024年4月,建設公司向漢江中院提起訴訟,并于5月向法院申請對房地產公司的銀行賬戶及上百套房產予以訴訟財產保全。
承辦法官分析研判認為,該案不僅涉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筑施工兩家企業之間的利益沖突,而且案件的處理結果還可能影響幾百戶業主的利益,若處理不慎,會對于后續房屋驗收、辦證等事項帶來困難,存在矛盾激化、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風險。雙方當事人還未辦理結算,建設公司明確要求以司法鑒定來確認結算款,若進入司法鑒定程序,將是一個耗時費力的漫長過程。
“目前想要盡快高效化解矛盾,維護雙方合法權益,調解可能是最佳選擇。”經合議庭研究后,承辦法官帶隊多次赴房地產公司實地走訪了解案件情況。
“我們會盡全力配合,但現在銀行賬戶資金凍結,幾百套房子被保全,眾多業主無法收房,意見很大,地方政府也多次要求盡快解決相關問題。”房地產公司道出了他們的壓力,表示訴訟時間變長將使公司面臨巨大資金及交房壓力,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
“雙方提的每一個要求,都要認真記下來。”承辦法官考慮到房地產公司實際情況,為幫助企業盡快走出困境,先后與雙方當事人溝通10余次,歸納總結雙方的矛盾爭議點,多次召開合議庭會議分析雙方提交的證據,詳細梳理案情,共謀最佳解決方式。
“起訴的目的是想對方付結算款,如果法院能出面保障我方權益,我們愿意作出讓步。”在漢江中院反復溝通協調下,建設公司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并主動解除了部分保全措施。
眼見糾紛化解向前邁進了一步,但隨之而來的涉及違約條款等多項內容,或存在歧義,或涉及第三人利益,或存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爭議,一度使調解工作陷入停滯。
合議庭確定工作目標后,承辦法官就調解方案所涉條款逐項優化調整、字斟句酌,一次次反復協調,一次次分析利害,促使雙方當事人一點點縮小分歧,一步步達成共識,調解方案數易其稿。協議全稿初步評議后,承辦法官與執行局的同事再次核對,確保全部條款具有可執行性,最終促成雙方在8條2417字的調解協議上簽字認可。
“多虧法官一路堅持,使我們免受更大訴累和經濟損失,有了現在的雙贏局面。若從經濟效益上算,這個調解協議遠遠超過五個億。”簽訂調解協議后,雙方代表都對承辦法官豎起大拇指。至此,這起漢江中院今年以來標的額最大的個案得以順利調解結案,雙方當事人均心服口服。
本案圓滿化解是漢江中院始終堅持做深做實“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能動履職的生動體現。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為企業紓困解難,為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漢江中院一直在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