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風法院庭前調解為企業發展助力
作者: 陳彪/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3-22 訪問次數:2819
近日,團風縣人民法院立審團隊成功調解了一起企業承攬合同糾紛案。
2015年8月,原告湖北某鋼結構公司與被告大冶某機械公司簽訂了一份《建筑鋼結構工程承攬合同》,約定了由原告承攬完成被告輔助車間鋼結構部分制作安裝事務,完工后被告需支付原告總價款為744200元。而直至原告起訴之日止,經過多次催要被告僅支付了526800元,仍下欠217400元,原告遂訴至法院,請求維護其權益。
承辦法官張利民在了解案情后,發現訴訟標的額不是很大,走庭審程序對企業雙方來說都耗時耗力,得不償失,庭前調解可以減輕涉案企業的訴訟負擔。承辦人陳彪與團隊工作人員立即組織雙方調解,經過多方面的努力與協調,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被告在2018年6月30日前分四次向原告付清20萬元價款,原告在2018年3月30日前提供足額稅票。至此劍拔弩張當事企業握手言和,糾紛也隨之化解,為雙方今后的合作掃清了障礙。
近年來,團風法院審理涉及企業糾紛案件時堅持“調解優先,以調為主”,盡可能通過調解的方式予以解決,依法慎用強制措施,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