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下法臺 邁上講臺
蘄春法院3名法官擔任法制校長
作者: 胥陵 王海東 發布時間:2014-10-15 訪問次數:6949
(通訊員:胥陵 王海東 編審:李智華)10月14日,蘄春縣人民法院3名法官從縣教育局負責人手中接過聘書,她們將分別擔任縣一中、實驗中學、實驗小學的法制校長,開展為期三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她們將充分發揮各自審判實踐經驗,結合青少年成長的生理特點,定期給中小學講授法制課,通過以案說法、圖片展覽等形式,對青少年進行宣傳教育,使他們從小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法制意識,有效預防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同時,針對學校管理方面提出司法建議,為營造平安校園、法制校園作出積極的努力。
編輯: 李智華
文章出處: 蘄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