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一執行代理人鬧事被拘留
“猛捶法院辦公大門,謾罵執行干警,腳踹法院干警,撕咬女法警胳膊,撒潑耍賴,嚴重干擾法院正常辦公秩序……”5月19日下午,武漢市蔡甸區法院對大鬧法院的徐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
徐某是蔡甸區法院受理的一起健康權糾紛的申請執行人劉某的法定代理人(母親),該案執行賠償款共72966.99元。執行過程中,該案二被執行人梁某、周某向劉某支付了賠償款15000元,因梁某身患癌癥,需四處籌措資金化療,周某年過七旬,身患心臟病、腦萎縮等疾病,每天需服藥控制,無法采取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且二人均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于2016年底給予申請執行人劉某司法救助款5000元,余款52966.99元無法執行到位。
4月13日徐某向市委基層作風第八巡查組反映此案并要求執行余款,且在《蔡甸在線》論壇上發帖以擴大影響。此案經巡查組轉辦至蔡甸區法院后,該案執行人員再次核查二被執行人的財產及生活狀況,發現確無可供執行財產。區法院迅速向巡查組回告了該案未執行完畢的客觀情況,同時該院院長親自出面協調該案當事人所在的基層組織---蔡甸街和馬家渡村委會,馬家渡村委會同意將之前借支給申請執行人劉某用于治療的20000元作為該執行案件的賠償款,不再要求其母徐某償還。由于該案的情況特殊,蔡甸區法院向市委政法委申請司法救助款30000元,5月17日二位被執行人籌措2966.99元交付給法院。至此,該案的執行賠償款72966.99元全部執行到位。
然而,申請執行人母親徐某拒收30000元司法救助款和2966.99元的執行款,并且不同意馬家渡村委會免其歸還的20000元債務款抵案件賠償款,目的是要求多獲取20000元。嗣后,徐仍多次到蔡甸區法院無理鬧訪,撒潑、耍賴、拍桌子、不聽從司法工作人員勸阻。5月18日下午3時,徐某以其4歲半的女兒為人質,再次到蔡甸區法院接待室撒潑、哄鬧,滯留至晚上7時35分,才由其親屬強行帶走。
5月19日下午,徐某的惡劣行為再次升級,謾罵蔡甸區法院司法工作人員,腳踹執行人員,并將維護秩序的女法警左臂咬傷,嚴重妨害司法,干擾法院正常辦公秩序。當天蔡甸區法院依法對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罰款一萬元的處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