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法院輕刑快審提升審判質效
作者: 吳濤 陳軍波/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12-12 訪問次數:2213
近日,天門市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法槌聲聲,該院刑事審判庭上午半天時間即開庭審理了黃某搶竊、張某交通肇事、吳某危險駕駛、謝某故意傷害、張某容留他人吸毒等5起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這5起案件均系一名法官統籌安排,集中審理,當庭宣判,當天送達。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我本以為自己將要面對漫長的牢獄生活,剛投資建設的酒店也要荒廢,沒想到法院在短短的幾天內將我的案子審了,還判了緩刑讓我在社區矯正,投資也沒受到影響。”當日上午,因犯危險駕駛罪的張某被當庭宣告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后,其心中懸著的石頭終于落定。
8月3日19時許,張某駕駛車輛到朋友家吃飯席間飲用幾瓶啤酒。當晚22時許,張某接到老人身體不適急需送入醫院檢查的電話,想到酒也該消了,便駕車回家。途中,張某駕駛的車輛與一小車輕微刮蹭,后被前來處理事故的交警查獲,經鑒定其酒精含量為150mg/100ml。庭審前,法官考慮到本案事出有因,張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造成的車輛損失也較輕微,便組織事故車輛雙方進行了調解。張某賠償了對方車輛損失2000元,并主動向法院交納罰金3000元。鑒于張某具有上述從輕情節,且其所投資建設的酒店又處于關鍵建設期的實際情況,法官遂啟動輕刑快審程序對該案審理并作出了上述判決。
截止11月底,天門法院刑事審判庭共審結案件462件,其中187件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認罪的輕微刑事案件,該庭統籌安排,集中開庭,簡化審理,平均審理周期為12天,極大程度節省了司法資源,提升了審判質效。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