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壩法院司法拘留促執行
作者: 田原 發布時間:2018-08-23 訪問次數:3945
8月20日至8月21日,葛洲壩法院連續對2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被執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強化法律威懾力。
被執行人左某向申請執行人承諾,2018年8月1日還清欠款七萬余元,而左某不僅到期未還,而且把法院座機號碼和執行員手機全部屏蔽,拒不接聽電話,惡意逃避執行,20天過去毫無還款動靜,法院依法對其采取拘留措施。
被執行人陳某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對于一百多萬元的債務僅由法院在2017年底幫其從協助單位追回20萬元,用于償還申請執行人,并以此解封其銀行賬戶使其得以為農民工發放工資,助其脫困繼續經營。但在得知自己位于棚改區的1套房屋將被征收時,既不向區征收辦說明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便直接簽訂征收協議領取了征收款,也不向法院報告情況故意隱瞞財產,拖延逃避執行。導致法院為促成執行雙方達成和解所做的努力化為泡影。法院依法對其采取拘留措施。
下一步,執行利劍將劍指惡意逃避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應拘盡拘、應罰盡罰,構成拒執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偵辦。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